
问题1: 外资公司的最低本额为多少?
答:泰国「外资商业法」规定外商公司最低资本额如下:
1.非该法限制外资从事的三大类产业,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要求为200万泰铢;
2.若为该法所限制外资从事的三大类产业,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要求为300万泰铢。
问题2: 泰国法令登记的有限公司,是否要求泰籍股东必须持股51%以上?
答:不一定,倘若外籍股东持股超过50%以上,依据泰国「外资商业法」的规定,该公司的性质便视为外资公司,将被限制禁止从事该法规定的第一类产业,或必须取得外资公司经营许可才能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产业。
问题3: 依泰国法律登记的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,若外籍人士为公司董事或执行合伙人,该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是否会成为外商?
答:若有限公司之股份多数由泰籍股东持股,董事之身分为外籍人士并不会使公司成为外商公司。但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之执行合伙人为外籍人士,无论其泰籍股东持股多少均视为外商。
问题4: 有限公司之股东有什么要求,最少要有几位?
答:股东至少要有3名,每位股东可以为法人或自然人。
问题5: 公司发起人至少要有几位,有什么要求?
答:泰国注册有限公司至少需要3位发起人,发起人必须为自然人而不是法人。
问题6: 泰国「外人商业法」规定外国人的定义为何?
答:
1.非泰籍的自然人;
2.未在泰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;
3.在泰国注册登记的法人,并有以下情形:
a)具有第1项或第2项的人格,其持股或投资额达50%以上;
b)注册登记为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公司的非泰籍合伙人或经理人;
4.在泰国注册登记的法人,并具有第1项、第2项或第3项的人格,且持股或投资5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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